近日,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优化办约请国税、工商、环保等部门,对全民创业项目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研究,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 1、关于环保审批。企业名称核准后,环保审批原先在环保窗口领表后须到基层所申请现场勘查,然后到镇政府报批,最后到环保窗口审批。现改为“一个电话直接办理”:由申报人向所属区域环保所电话申报,基层环保所会同镇环保干事在3日内上门现场踏勘和公众调查,指导填写表格,负责镇政府的意见签署。初审后,基层所直接将相关材料传递到中心,由窗口直接出具审批意见。 2、关于工商注册。市工商局重点解决分局预审环节的问题。对没有前置条件的流通行业个人独资企业,由申请人选择相关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办理执照。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业项目,申请人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审查合格的当场发证。特殊情况需现场审查的,由窗口电话通知相关分局当日审查,审查结果严格实行内部传递。 3、关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审批。市国税局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对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审查认定取消每半个月一次的会审环节,整个审批时限压缩为11个工作日。对于注册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由所辖分局专人上门服务,3个工作日办结;二是从方便创业者的角度重新规范审批流程。创业者在行政服务中心办完税务登记后,如申报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可直接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国税窗口直接领取申请表格和相关告知资料,申报资料完善后,直接到所辖分局一次申报,而后所有审批环节均实行内部传递,并严格规定各环节的时限和考核责任,11个工作日后直接通知创业者到窗口领取正式手续。 4、关于审批流程告知和督查协调。行政服务中心已根据各相关部门简化了的全民创业项目审批流程,分别设置出中小型企业审批流程及相关报送资料的告知表,除通过媒体公布外,还由环保窗口根据项目类型,发放一次性告知表,具体告知实际审批流程。同时,将对新的审批流程加强服务回访,并及时协调解决相关矛盾,跟踪督查办理。(施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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