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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好,农民新事多。这不,我所在的梁垛镇中联村,就创办了一个由村民自我倡导、自我组织、自我筹资的公益基金会。这可是个新鲜事儿。
咱们村是个传统的农业村,交通闭塞,各项公益事业滞后。以前,村里曾通过“一事一议”筹资搞路桥建设,但收效甚微,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改变落后面貌,兴办公益事业,咱们农民的事自己办。村里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协商讨论,编制了公益事业五年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五年中需要兴办的12件实事,而仅凭“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缺口竟然高达72万元。
当家才知柴米贵,以前我们村民只是参与讨论路该不该修,桥要不要建,账从来不算。现在,这账算下来,兴办公益事业的困难还真不小。
村里为民办实事,咱们自然积极响应。过去村组干部做群众工作吃“闭门羹”,这次却是一路“绿灯”,兴办公益事业的热情空前高涨,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筹建基金会。大家酝酿后确定叫村民自主筹资公益基金会,全部由咱们村民自己管理,并议定了基金会章程和管理制度。
2006年7月29日,一个令我们自豪的日子,“中联村村民自主筹资公益基金会”成立了。短短一个小时,我们这个仅有839户的村子,就募集到公益基金近15万元,全部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并实行自我理财,自我监督,村委会有监督权。
我们至今还记得第一笔资金的投入,是修村梁垛河南路一条800米长的路道,过去坑坑洼洼,崎岖不平,现在好了,一条笔直的水泥路伸向远方。
公益基金会为全村公益事业募资,造福于全村人民。如今,已累计筹资近30万元,为村民办了5件实事,其中投资5、6万元建造了中联河南桥,方便了群众出行。我们打心眼里感到高兴和自豪:这是我们农民当家做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益尝试。
今年10月,中央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中提出了“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机制”,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我们建设新农村的劲头更足了。(徐诗春、汪志良整理)